欢迎访问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今天是:
院长微信
您的位置 : 首页 > 科研教学 > 伦理委员会
医院伦理委员会组成成员
发布时间:2023.12.18            发布人: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手机阅读本文
字号调整:

为了加强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我院的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调整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调整后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

刘  宏(重症医学、医院管理,主任医师)


副主任委员:

曹  飞(骨科、医院管理  主任医师)


委员:

林  磊 (泌尿外科、医院管理 副主任医师)

吴玉红 (护理学、护理管理  主任护师)

郭亚利(呼吸内科  副主任医师)

张铁须(心血管病  主任医师)

余守江(普通外科  主任医师)

徐启飞(骨科专业  主任医师)

李代红(妇产科  主任医师)

刘卫红(儿科  主任医师)

程光卉(生殖医学科  副主任医师)

姚书克(医学检验  主任技师 )

夏  宾(医学影像  副主任医师)

秦庆东(法律   法务部主任 )

叶东旭(药学  副主任药师)

齐金旭(院外委员  科研管理  药学 副教授)

吴立浩(院外委员  法学  律师 )


 秘书 :

王艳芬(科教科副主任)


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教科,曹飞兼办公室主任,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