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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9.12.19            发布人: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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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光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发布采购公告,在报名时间截止时报名供应商不够三家,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电梯采购及安装

2、资金来源:自筹

4、采购金额:约20万元

5、采购内容:

5.1电梯1部,电梯的供货与安装以及原电梯的拆除及运输至采购人指定位置;

5.2技术规格参数要求:额定载重量≥1600公斤,提升高度15m;轿厢尺寸:1400*2400*2500mm,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工期要求:供货、安装期30日历天。

二、项目采购范围及标准

1、采购范围:电梯的施工、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负责办理有关交工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年检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范的规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应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的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专项授权书。电梯制造商只能授权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电梯)或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5、具有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30万以上的类似业绩一份;

6、近三年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同类工程不良案例;

7、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投标企业与其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2017年9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提交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8、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且随时可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报名结束后招标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 月19日至2019年 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在2019年12月24日17:30北京时间),在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报名。

2、报名时由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料复印件1套(携原件)到现场报名,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另行通知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医院

地址: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3399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