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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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 总则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对于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六条 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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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
【每日一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编 总则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四条 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需要同时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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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